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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鄭媁/綜合報導】因疫情影響,海外台人不便回台,擔心出境逾2年遭遷出戶籍,影響勞健保、選舉等權益,在野立委紛紛提案修法解套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「戶籍法」第16條文修正草案,內政部次長陳宗彥重申,台灣雖有邊境防疫管制措施,但對台人隨時返台並無任何限制,「沒有任何理由需要動到修法。」 陳宗彥在報告中指出,遷徙登記應該依事實認定,就算被遷出戶籍,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返台後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就可辦理遷入登記。 包括藍綠都有立委提案修法,擬增訂「因天災、事變,致無法入境或入境顯有困難,或入境有致生命、身體健康受有重大損害之虞者」,不適用出境2年即遷出戶籍登記的規定。但大部分民進黨立委質詢時,是持反對修法的態度。 陳宗彥表示,「遇天災不可抗力等原因」態樣不盡相同,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,將有認定標準不一的爭議。防疫措施從未限制台人入境返台,且雖然戶籍被遷出國外,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,回國後即可由本人、戶長或委託第三人辦理遷入登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