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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王宏舜、陳俊智/桃園29日電】國民法官法明年上路,但狀況頻傳,101歲、住安養機構的張姓重度失智婦人連續3次被桃園地方法院通知擔任國民法官,女兒不勝其擾,寫信、去電桃院都未獲回應,無奈說「太離譜」。司法院昨表示,此案桃院審核小組疑似未發揮功能,對造成民眾不便表示歉意,將檢討現有作法。 國民法官是蔡政府列為司法改革最重要的項目,司法院為此砸重金舉辦模擬法庭、還請導演吳念真拍攝宣傳片等,如今已失智的百歲婦人都被抽中擔任國民法官,引發熱議。 司法院指出,國民法官法規定「年滿23歲,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,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。」未設有年齡上限,除非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」得以排除,否則,百歲人瑞依然可能擔任國民法官。 不過,目前法官依法屆滿70歲不再從事審判業務,未來反而可能有百歲人瑞國民法官,司法院的規定與回應引發不少人討論。 住在桃園張姓婦人女兒說,去年8月首次收到母親被抽到當國民法官通知,因母親重度失智、無法言語、行走,3年前已住進長期照顧中心,她用掛號信回覆母親狀況,表示不適合擔任國民法官。 今年2月張婦又被登載在桃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第2輪次「202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」,女兒收到法院第2度通知後,親自打電話到法院,接電話的人卻以「承辦科長沒空接電話」為由結束通話。前天張婦女兒第3度收到桃院通知,要求母親8月16日上午9時到桃院報到,她直呼「真的太離譜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