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新闻
【泰國世界日報訊】一名40多歲男子因痛風吃降尿酸藥約一年,意外摔傷又並用非類固醇止痛藥,三天後喉嚨痛、眼紅腫,全身10%的皮膚逐漸出現水泡而剝離,有如遭燙傷,就醫確診藥物過敏,引發「史蒂芬強森症候群」。 台灣藥害救濟基金會執行長陳文雯強調,藥物過敏症狀其實很多,除了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及燒」六大前兆,也應留意眼睛、喉嚨、口腔等黏膜是否受損,或可能出現不明原因心悸、呼吸困難、疲倦、噁心等。任何人都有可能藥物過敏,尤其是初次使用藥物後若有不適,需特別保持警覺。 陳文雯說,吃愈多藥者,藥物過敏風險愈高。據該會統計,藥害救濟通報案中,將近三成是70歲以上長者。她分析,老人除了多重用藥,免疫系統因相對較低,是藥物過敏危險群。但過敏反應出現,絕不能擅自停藥,應先就醫諮詢醫師及藥師,再進行換藥或停藥。 台灣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林瑞宜指出,雖然藥物過敏反應多數會在24小時內發生,但藥物種類和免疫反應機轉不同,過敏可能延遲兩、三個月後才出現,延遲性反應在判斷上相對困難。 林瑞宜說,個案男子本身腎功能不好,雖吃痛風藥一段時間沒事,突然再吃非類固醇止痛藥,使代謝受阻,才讓他的藥物過敏反應爆發。因起初只喉嚨痛、眼紅腫,他誤當感冒到診所看病,後來皮膚出現水泡剝離才到大醫院檢查。 林瑞宜表示,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是一種皮膚及皮下組織疾患,會先出現流行性感冒前驅症狀,包括發燒、喉嚨痛、頭痛及倦怠,隨後會有黏膜皮膚症狀,除了嘴破,最可怕的是皮膚剝離。 台灣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呼籲,用藥期間一定要保留藥袋和處方紀錄,以便不適時供醫療人員參考。(鄧桂芬) 有些人對藥物過敏可能延遲兩、三個月才會出現,可先依照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檢查。(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