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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】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國民黨擁8.6億不黨黨產,開處分書移送行政執行署,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已發限期8月25日履行命令給國民黨;分署主任執行官鍾志正表示,行政執行以「形式」審核為主,國民黨主張以385億元美金公債行使抵銷權屬「實體」事項,可否抵銷?要與黨產會研議。 鍾志正表示,台北分署上月20日發履行命令給國民黨後,國民黨已遞陳報狀並且委任律師到分署協商還款;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本月23日舉行記者會,指國民黨1947年以美金、黃金向中央銀行購買總值385億元的政府公債廿萬張,「是政府欠我們的錢」,主張行使抵銷權。 國民黨的律師與台北分署承辦人協商還債計畫時,便檢附相關文件,證明這批美金債券先前交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,已函告銀行中止信託關係;律師認為,國民黨享有政府的債權,價值抵過黨產會認定的8.6億元。 不過,台北分署認為,國民黨所謂的債權,根據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63條有關大陸地區權利之行使或移轉的規定,指「國家統一前,一九四九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1949年黃金短期公債,與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之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,不予處理」,國民黨的美金公債是否等同有價證券、能行使抵銷權,存有疑義。 行政執行署指出,行政執行機關處理行政機關的移送案件,為形式審查主義,只需檢視有無行政處分書、有無合法送達義務人即可,但國民黨主張的被追徵計畫屬於實體事項,實際上可否一如民事訴訟「以債權抵債權」牽涉移送機關職權認證,台北分署傾向與黨產會再研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