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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許多民眾感冒頭痛時,皆會到藥局自行買藥,一名55歲男子頭痛欲裂,吃了幾顆止痛藥沒效,又繼續狂吞,前前後後吞了17顆乙醯氨酚類的止痛藥,疼痛仍舊沒有減輕,為了麻痺疼痛,額外還配了酒,結果馬上狂吐,緊急送醫急救後,急診緊急洗胃,才救回一命。 台灣食藥署表示,一般人常仰賴痛藥,相對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也多,平均1年會有200多件因吃了止痛藥出現的不良反應通報,例如皮膚紅腫、腸胃不適、惡心嘔吐等症狀。 開業藥師王俊傑表示,乙醯氨酚類的止痛藥,每次建議先吃1顆,若是症狀未改善,再額外多加一顆,單次最多只能吃2顆,距離下次用藥最多間隔4到6小時,若是一天服用超過30顆就有致命風險。 他也建議,民眾若是自行購買止痛藥,若是連續服用3天,症狀都沒有改善,一定要立即就醫,得懷疑是特殊的病灶引起。 食藥署則表示,應了解止痛藥正確使用方式,遵照藥師指示及藥品說明書使用。另外,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應主動告知藥師,避免藥品併用可能增加的風險。(陳雨鑫) 狂吞止痛藥還配酒,一名男子差點送命。(Getty Images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