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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泰國世界日報訊】不少人飯後習於將食物放冷再收進冰箱,若遇到烤肉、餐敘等特別的日子,食物被放在室溫下的時間更長,經常是曲終人散時,才姍姍收拾剩餘料理。 營養師表示,68°F至122°F間,細菌孳生速度最快,菜餚溫度在140°F以下,就可盡快拿到冰箱保存。 台灣千禧之愛基金會營養師高繪雯說,海鮮與肉類離開冰箱約半小時後,大腸桿菌等細菌快速增生。豆製品如豆干、豆腐、百頁等,因含水量高,天熱容易變質,肉眼未必看得出來,吃下肚卻可能腹痛腹瀉。 高繪雯說,部分蔬菜含有硝酸鹽,吃下肚將產生亞硝酸鹽,間接合成有致癌疑慮的亞硝胺,放越久,量越多,有隔夜菜致癌一說,雖然極其微量,但仍建議盡可能當餐解決。 在吃剩食物的保存上,過去許多人會等菜餚摸起來不熱了再收拾,夏天摸到95°F就算冷,冬天摸到68°F,可能都感到還有餘溫,究竟應何時進冰箱?台北萬芳醫院營養師方晴誼指出,溫度68°F至122°F間,細菌滋生最快,一道熱騰騰的菜放成室溫,過程中細菌數不斷增長,因此,確定不吃了,溫度在140°F以下,就可盡快冰起來保存。(羅真) 食物在68°F至122°F間細菌孳生速度最快,因此溫度在140°F以下,就應盡快拿到冰箱保存。(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