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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台灣食藥署表示,藥物過敏是使用藥物後所引起的身體過敏症狀,症狀可能是皮膚出現紅疹搔癢、口腔黏膜潰瘍、喉嚨痛、眼睛紅、嘴唇腫或發燒等,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且難預期。 若出現藥物過敏該怎麼辦?食藥署表示,處理藥物過敏有三大原則,包括盡速回診或就醫和註記過敏藥物,若知道自己有用藥過敏史,就醫師則應主動告知醫師並請藥師協助核對。 食藥署提醒,民眾用藥期間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,假如發生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藥物過敏六大症狀,要立即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,讓醫生知道你用了哪些藥品,才能避免演變為嚴重藥物過敏。對使用藥品有任何問題,都可以到鄰近的藥局向藥師諮詢,協助用藥安全把關。(鄧桂芬) 若吃藥過敏應盡速回診。 (取材自ingimage) |